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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核实系统成员缺失产品信息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/4/12 11:13:40 浏览次数:2568

各商品条码系统成员:

为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商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,依法保护生产者、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有效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。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开展系统成员缺失产品信息核实专项工作,对“药监执法检查、工商数据备案、国际商品条码查询系统、市场调查机构、淘宝、我查查”等单位反馈的未通报的产品信息,请各单位进行核实并及时补报数据,以维护您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对“被冒用”或未及时核实的产品,将汇总反馈至执法部门!

一、起止时间:

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

二、相关要求:

各系统成员可根据情况自由选择通过“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核实上报或通过纸质资料进行核实上报。

(一) 通过“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核实上报

1.系统成员可根据条码卡卡号和密码登陆“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。未领取条码卡的系统成员可携带“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”前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宁波分中心领取。

2.登陆平台后,点击产品管理选项中的缺失产品选项,对列表中的数据行认真核对,并根据实际情况,选择“信息补报”、“被冒用”或“已下市”进行上报。

 (二)通过纸质资料进行核实上报

1.核实数据。请各系统成员对《系统成员缺失产品信息核实表》(附件2)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,如所列商品条码确为贵公司产品使用,请选择“信息补报”选项,并根据下面的要求补报产品详细信息;对无法核实和尚未使用的商品条码请选择“被冒用”选项;对不再销售的产品请选择“已下市”选项。

2、信息补报。《系统成员缺失产品信息核实表》中选择“信息补报”的产品,根据《系统成员产品信息补报表》(附件1)的格式要求及时补报产品的完整信息。

3、上报信息。《系统成员缺失产品信息核实表》加盖公章后,寄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宁波分中心;《系统成员产品信息补报表》电子版(excel格式)发送宁波分中心电子邮箱(nbtmzx@126.com)。

请各系统成员认真核实上报,执法部门将以数据核实结果进行市场执法;逾期未上报的,一律按“已下市”处理。在数据核实工作中遇有任何疑问,请与宁波分中心联系解决。

联系人:朱跃峰   王一波

地址: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C座

邮编:315040

联系电话:0574-87879787

电子邮箱:nbtmzx@126.com

 

附件1:系统成员产品信息补报表(格式)

附件2:系统成员缺失产品信息核实表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宁波分中心

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


附件 1:系统成员产品信息补报表(格式)

主办单位: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: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咨询热线:0574-873953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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